美好园所生活 与民法典相伴
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学习宣传活动,形成学习法典、运用法典、崇尚法典的良好氛围,全面提升依法治校、治教工作水平,2024年11月27日,海安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。
法治副校长花蕾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密切关系等方面,详细讲解“婚姻家庭篇”中的条文、儿童监护制度、保障儿童居住权、父母离婚后未成年抚养权、抚养费问题以及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等方面的内容,充分感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“保护伞”。教师们认真聆听,详细记录。
此次宣传教育活动,既丰富了教职工的法律知识,又提高了教职工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,海安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将持续开展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活动,让民法典深入人心,构建和谐法治社会,真正做到为师幼保驾护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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